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厂房出租信息 > 正文内容

新一期征收土地公告来了!涉及金山这里→

  沪(金)征地告〔2023〕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6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类工业用地(金山工业区CB-202201001号地块预储备开发)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金山工业区东至老长楼港,南至豪业路,西至金准园,北至自然地块。

  (一)金山区亭林镇新街村第十村民小组764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44.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二)金山区亭林镇运河村第六村民小组96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9.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三)金山区亭林镇运河村第七村民小组500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09.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四)金山区亭林镇运河村第五村民小组437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76.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00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000.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迁安置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64686846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