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2. 对纳入市级、区级“五五购物节”等活动名单的组织的单位、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最高不超过实际活动成本。
5月1日起至7月31日期间,各类汽车销售企业5月起开展发放消费券等促销让利活动(4S店品牌方及厂商营销活动不计在内),单月销售汽车100辆以上,按照总销售收入的2%予以补贴,每月补贴上限40万元。
5月1日起至7月31日期间,企业5月起发放消费券等促销让利活动,单月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的,按照总营业收入的2%予以补贴,每月补贴上限30万元。
2. 当月税控报表、完税证明(所属期)等营收证明材料;
2. 当月汽车销售数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当月税控报表、完税证明(所属期)等营收证明材料;
企业可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区经委。
受理单位: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服务业促进科
地址: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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