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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青商发〔2020〕231号)文件精神,现拟开展2025年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详见附件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青商发〔2020〕231号)中的支持范围和支持条件。

  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

  3.外方注册资本到资凭证(外管局FDI入账登记表、银行入账/交易水单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

  3.公司蕞高权力机构关于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决议(复印件);

  4.外方注册资本或认缴资金到资凭证(外管局FDI入账登记表、银行入账/交易水单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企业根据申报要求,进行书面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达受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截止日期: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

  咨询部门:区商务委外资外贸发展科

  材料受理部门: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联系电线

  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00

  附件: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2.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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