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流便捷。
1、南通港:南通口岸是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南通市是我国14个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之一。已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24座,其中集装箱专用泊位3座。港口年吞吐量2300万吨以上,外贸年吞吐量300万吨左右,国际集装箱年运输量20万标箱。南通港已经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65个国家和地区的199个港口通航,并开通南通至香港、日本、韩国3条国际集装箱航线,每日有28条集装箱班轮通往世界各地。
2、洋口港:洋口港的深水优势可建各类集装箱泊位、大宗散货泊位、原油进口泊位、矿石中转泊位及LNG专用泊位等。通航后直接减少运输成本,大大缩短了出货时间。洋口港运河与长江相连,大大节约了原料供应运输成本。
3、铁路运输:新(新沂)长(长兴)铁路南通段已竣工营运,离如东40公里。如东洋口港支线海洋铁路已开工建设,如东将成为大宗货物的集疏运中心。
4、高速公路:通洋高速明年开工建设,扬启高速、锡通高速建设正在抓紧推进之中,在我区交汇延伸。
(二)园区基础设施优良:
依托县城优势和日臻完善的,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实现了区内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排污、供热、通讯和土地平整等达到了“七通一平”。
电力:区内拥有两座110KV变电所、一座热电厂,实行不间断供电。企业如有特殊要求,可申请建设供电专线。
自来水:日供水能力8万立方米,供水压力不低于0.14MPA,水温度在室温±2℃。
污水处理:日处理企业污水4万吨,工业污水在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
供热:年供热能力60万吨,蒸汽压力在1.0-1.3MPA以上,*高温度达300度,可不间断供热。
通讯:全部实现光纤高速接入。
(三)重点招商产业定位
(1)风电设备产业
如东拥有106公里海岸线,风力资源充足,总装机容量达400万千瓦以上,已被国家能源协会认定为中国绿色之都。依托如东风电资源和产业基础,开发区开辟了风电产业园,规划面积3000亩,定位为风电设备的研究和生产。目前已有新源风电、明阳风电、台德风电、丹麦VESTAS、虹波机械等多家公司开工建设或确定投资意向。
(2)光电产业
随着全球能源、资源供应趋紧,各国制定了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未来五年内全球需求量将达5亿兆瓦,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好,光能项目的开发已成为朝阳产业。如东经济开发区开辟了光电产业园,规划面积1500亩,目前香港正中公司已进区投资,项目投产后年生产能力500兆瓦非晶硅光伏电池,2012年将形成1000兆瓦的非晶硅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能力。目前台湾声宝集团、景华光电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洽谈之中。
(3)石油钻探成套设备产业
石油机械是我县的传统产业,目前有一定的发展基础,我们与兰州大学石油机械学院联合,按照产学研联的路子,集聚中小型石油机械企业,把石油机械做大做强。开发区开辟了石油钻探设备产业园,规划面积1500亩,已有通用机械、奥尔机械、联丰石油机械、新象公司等一批石油井口机械企业进园投资生产。
(4)汽车电子信息产业
随着苏通长江大桥建成通车、洋口港的通航、海洋铁路的建设,如东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凸现。处于“长三角”地区的如东经济开发区已具备发展汽车电子信息产业的条件,并开辟了汽车电子信息产业园,规划面积1500亩,目前已有江苏汇动电子,百华电子、爱普医疗器械、诺德电子、法瑞电气、江苏贺明汽车装备等一批电子项目项目进区投资。
(5)服务外包及科技孵化园
开发区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区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成立新宇科技创业园,鼓励开发创新能力强、产品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落户园区,开发区提供相应研发用房,给予三年租金减免和税收奖励。重点引进风电设备开发研制中心、光电研发中心、软件开发、动漫制作、新材料研发等项目。
(四)居住环境优良
区内有香港保华投资的万华紫金花苑,高尔夫别墅等高档居住小区。
如东县位于北纬32°12′~32°36′东经120°42′~121°22′。地处江苏省东南部,南通市北部长江三角洲北翼。南部与通州市为邻,西北与如皋市接壤,西北与海安县毗连,东面和北面濒临黄海。县境西起袁庄镇曹家庄西端,东止如东盐场东堤,长达68公里,南起掘港镇朱家园南河,北止栟茶新垦区,宽达46公里。全境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不包括海域),其中陆地面积为1702平方公里,水面面积为170平方公里。2006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0.44万公顷。如东县素有黄金海岸之称,境内海岸线全长106公里,占全省的九分之一,全县海域面积达6000多平方公里。县境之内地势平坦,属典型的平原地区。地面高程(以废黄河为基地)一般在3.5米~4.5米之间,中部沿如泰运河一线则在5米左右。
如东县位于长江三角洲北翼*的一座20万吨级深水大港—洋口港和距离长江口*近的跨江通道苏通长江公路大桥的连线中间,北距建设中的洋口港20公里,南距苏通大桥60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日渐凸现。掘港现有S223、S334两条省道一级公路过境,距沈海(G15)、沪陕(G40)国家高速公路*近出口均不超过40公里,至南通兴东机场40公里、上海虹桥国际机场140公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180公里、南京禄口机场300公里。被子列入《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如东至无锡、南京经泰州至启东两条省级高速公里将于“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并在镇域内交汇。2008年开工建设的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在掘港北侧通过。横贯镇域内的如泰运河为6级航道,100吨级船泊可直通长江和京杭大运河,距5万吨级海港50公里。
一、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 所得税
1.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低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捐赠的税务处理办法,可以在提供资助的企业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进出口税收
1. 对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 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 对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 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 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三)增值税及营业税
1. 销售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可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 对属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4. 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 关于对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凡符合条件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均可向当地市(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提出申请,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复审后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标准、不同区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和其它优惠待遇见下列图表:
1 11 | 确认标准 | 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苏州工业园 | 沿海经济开放区 | 其他地区 | 其他优惠待遇 |
产品出企业 |
1.产品出口产值须达到当年企业总产值的50%以上;
2.当年实现营业外汇收支平衡或有余;3.应出资的资本已按规定足额投入。 |
10% | 12% | 15% |
1.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50%以上的,免征地方所得税。 2.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所需而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
企业所得税减免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现行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
先进技术企业 |
1.属于国家和省公布的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
2.产品标准达到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世界先进水平;3.产品的生产技术与设备具有先进性适用性;4.产品是国内短缺,或是新开发的产品;5.应出资的资本已按规定足额投入。 |
10% | 12% | 15% |
自获历年度起,可连续八年免征地方所得税;其它同上2。 |
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仍可延长三年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包括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先进技术企业) |
三、关于各类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规定,有已批准设立的张家港保税区、南通、连云港、昆山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苏州工业园,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地域广大的沿海经济开发区。外商在上述区域内投资与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可进一步享受投资优惠,现以下列图表说明:
1 |
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苏州工业园区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沿海经济开放区 |
其他地区 |
备注 |
所 在 区 域 |
设在南通市、连云港和昆山市区内,保税区设在张家港市, 苏州工业园设在苏州市郊区 |
设在南京市浦口区、苏州、无锡、常州各有一个 |
设在苏州、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南京、镇江、扬州、盐城市区,重点县的城关区,经批准的重点工业卫星镇以及经批准的其他地区。 |
前述区域以外的区域 |
我省大部分市县为鼓励外商投资,各自在其行政区域内自费设立开发区、工业小区、工业村等。凡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上述地区,免征地方所得税,有关细节请查阅有关市的《投资指南》。 |
企 业 所 得 税 |
15%;征收减半期内按7.5%征收 |
15%给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减半期内按7.5%征收 |
24%(5年企业所得税减免期后) |
30%(5年企业所得税减免期后) |
|
地 方 所 得 税 |
0% | 0% |
3%;在企业所得税减免期内,免征地方所得税。 |
3%;在企业所得税减免期内,免征地方所得税。 |
四、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
1.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
3. 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五类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利用总投资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所需而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4.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于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五、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一)设在江苏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合计为33%,其中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在减免期内免征地方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是指
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
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
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二)其他减按百分之十五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还有:
1.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设立的下列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1)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
(2)外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圆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
2.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其企业所得税*年至第五年免征,第六年到第十年减半征收;
3.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